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反垄断开出最大罚单 12家汽配企业共罚12亿

2014年08月21日 13:18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发改委反垄断局20日表示,日立、三菱电机、不二越等12家汽车零部件厂商因操纵产品供应价格,被处 12.35亿元罚款。其中日立和不二越主动配合调查,被免除处罚。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

  20日,由于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国家发改委向日本住友等7家零部件企业开出8.3196亿元罚单,向日本精工等3家轴承企业开出4.0344亿元罚单,总额高达12.354亿元,这也成为中国开展反垄断调查以来一次性开出金额最高的罚单。日立、不二越因为分别率先交代了汽车零部件、轴承价格的垄断行为,并提供了重要证据而免于被罚。

  开罚

  价格垄断长达十年

  波及20多种车型

  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精工、捷太格……12家日本企业组建垄断联盟的行为最终为自己带来了过亿的罚单。昨日,国家发改委披露了12家日本企业垄断汽车零部件、轴承价格的细节。

  在2000年至2010年长达十年的时间之中,日立、电装等企业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了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

  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产品以这种形式被销往中国市场,并被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用于生产20多种车型。甚至2013年底,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4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上海召开相关会议,讨论亚洲及中国市场轴承涨价方针、时机和幅度。依据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趋势

  鼓励主动“自首”

  “污点证人”免于被罚

  调查中,日立公司和不二越率先“自首”,分别交代了汽车零部件、轴承价格的垄断行为,并提供的重要证据。发改委得以打破日本企业的抱团,找到反垄断调查的突破口。

  此后4个月,调查人员反复比对核实资料,理清了八家汽车零部件生产商和四家轴承生产商价格垄断的脉络,掌握了充分的证据。

  日立、不二越因为分别率先并提供了重要证据而免于被罚。

  这已不是发改委第一次宽大处理“污点证人”,在针对液晶面板垄断的调查中,正是台湾友达主动投降才有了突破。豪雅光学、上海卫康也因为主动报告,提供重要证据免除处罚。

  回应

  已经中止垄断价格

  暂时没有降价打算

  昨日,住友、日立、捷太格特等多家涉事企业在官网公布了对处罚的回应。

  住友电气表示,处罚是针对2009年之前实施了订单协调行为,公司已经在2010年6月制定了《竞争法合规规程》,构建专门组织运营的体制等来强化集团整体的竞争法合规体制。

  三菱也表示,汽车机器事业本部于2011年10月设置了汽车机器合规室,对内部规程进行了修改并针对员工开展了合规再教育。罚款的缴纳不会影响2015年3月的预期合并业绩。

  捷太格特媒体负责人郭先生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从2011年6月起公司就再未与竞争对手接触,不再进行价格协商。目前的价格完全由公司独立制定,暂时没有降低产品价格的计划,但不排除在市场调研后,重新制定价格。”

  日立也在昨日晚间也给本报发来回应函,“由于发改委认定的违法行为的持续期间已经结束,所以不需要调整价格。”

  影响

  罚款重在警示 或促使整车价格下调

  “从车辆制造成本来看,发改委提到的13种零部件占整车的价格比重仅为5%左右。”西华大学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徐延海表示,发动机、动力总成、车身的价格是整车成本较大的部分。

  但轴承、线束、发电机等小件可靠性比不上发动机等大件,更换的几率更大。“在4S店更换这些零部件的价格也就千元左右,但确实又会影响安全驾驶和正常使用。”徐延海告诉记者,轴承尤其会需要经常更换,使用时间太长之后,过多的摩擦后会导致间隙增大,但导致的结果又可大可小。

  “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这些零部件并不是整车制造中最重要的部分,但不可或缺。”中汽协有形汽车市场分会常务副理事长苏晖认为,发改委的罚款既是对垄断行为的处罚,还有对其他零部件厂商的警示作用,汽车行业不能再走以往的老路。“整车价格和零部件价格可能会以此为契机逐渐下调,消费者最终能享受到更优惠的价格。”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臣

  历次反垄断罚款

  2014年5月29日,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7家眼镜镜片生产企业违反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

  2013年8月12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5家金店因垄断价格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

  2013年8月7日,发展改革委对广州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出总计近6.7亿元的罚单。

  2013年1月4日,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因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罚款3.53亿元。这是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

  2011年11月14日,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被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逾700万元。

  此外,2011年开始,发展改革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开展调查。两家企业于当年年底分别向发展改革委提交中止调查申请,承诺进行整改。发展改革委今年2月19日发布消息称,正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两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整改承诺、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消除涉嫌垄断行为后果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