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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下班买菜算工伤" 上班族"喜大普奔"?

2014年08月21日 16:2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0)

  新闻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20日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8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工伤认定

资料图片

  工伤认定不仅体现人性关怀

  “下班回家”体现的就是“合理时间”,而“顺道买菜”则体现的是“合理路线”。 因此,最高法此次发布的规定,不仅体现了人性关怀,也是对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一种督促。

  工伤认定标准,别让制度的善意扑了空

  随之问题也出现了,那就是职工在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又恰好发生在下班时间后的相对较长的时间内,那么按照规定,这种情况到底是合理时间内还是合理时间外呢?

  网言网语

  @何兵:下班路上买菜出意外,算工伤?这个有点不靠谱吧?大家讨论下? 

  @倒秦DS:好消息!好!!反正有企业承担!!! 

  @浙江海事:马上下班咯,买菜有保障啦!不过,大家下班回家还是要注意安全,不要给单位和公司添麻烦哦。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此前,在“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工伤”的界限一直很模糊,此次最高法的相关规定给了具体的解读。在法规上体现出了细化,对广大劳动者而言,相对宽泛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认定,体现了法治对人文的关怀。当然,新的法律法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都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后续的可行性研究和实效性考量也是需要继续跟进的。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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