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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总局局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推动构建诚信社会

2014年08月26日 1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26日在京称,中国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制度保障和构建诚信社会的推动力量。

  张茅在当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作为中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将通过信息公示手段,对企业进行信用约束,实现“宽进严管”。

  张茅说,今年3月1日以来,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部署,中国工商机关大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创业热情得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的“宽进”环节迈出了第一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张茅说,“条例”建立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行年报公示制度后,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同时向社会公示。“条例”还建立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和投诉举报制度;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为企业信用修复提供了机制保障。

  张茅表示,为落实“条例”,中国工商总局将出台《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8部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完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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