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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规范央企高管履职待遇与支出 四禁令“有的放矢”

2014年09月02日 18: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9月2日电 (记者 刘辰瑶)中国试图通过编织更为紧密的制度笼子来规范央企负责人凭借职务所获得的消费权力。

  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相关内容2日披露。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透露,《意见》首次将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的工作保障和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界定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此前“职务消费”的提法被取消。

  《意见》指出,“履职待遇”明确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三项,“业务支出”则被明确为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四项。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薄贵利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意见》划定的七项待遇、支出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保证了企业责任人正常工作的需要,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符合企业责任人的业务需要,如此划定与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要求相适应,严格控制上限也体现了中央从严治企的决心。

  《意见》同时提出四条禁令,对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设置定额消费、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以外、企业负责人向子企业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转移各种个人费用支出、企业为退休或调离的企业负责人提供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行为明令禁止。

  有分析认为,四条禁令是“有的放矢”,与目前央企职务腐败频发不无关系。

  据媒体披露,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在公司某次内部会议期间住每天6万元(人民币,下同)的特大套房。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其职务消费一度高达每天4万元以上。为此,相关部门2012年曾出台12条禁令。仅今年以来有不下百人因此被调查。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主任张占斌告诉中新社记者,中央企业负责人过去在这些方面做得不够好,“天价招待费”等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坏的影响。“《意见》中明确细化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有利于国家和社会更好地监督,让中央企业更加透明。”

  据了解,《意见》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部委所属的中央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所属的中央企业,即最终产权关系归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资委监管央企——新兴际华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刘明忠对中新社记者透露,近几年来,新兴际华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的经费持续降低。目前集团所属企业的成本费用每年都以约5%的比例降低,仅公务车辆一项每年就能够节省8至9万元。

  他表示,会根据董事会决议和规章制度来签批一切支出,把花钱的权利交给制度。“制度既是‘手铐’也是‘手套’,一方面可以牢牢锁住一些人对不正当履职待遇的欲望,另一方面又可以保障正常的业务支出,维持企业平稳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即便如此,业内依旧对《意见》能否落实到位心存疑问。8月31日,中纪委网站在周报中通报了30起“违规使用公车”案例,其中一半来自中央企业。此外,还通报了40起央企违反公款消费禁令、“台历”禁令、会所禁令等违纪行为。

  据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国资委将针对其监管央企的具体情况制定《意见》相关细则,有望今年内出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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