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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谈反垄断:对所有市场主体同等对待

2014年09月04日 10:2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国家发改委最近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及轴承企业,对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和相关保险公司价格垄断行为开出巨额罚单,对进口整车和海外IT公司进行涉嫌垄断调查。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3日表示,对所有市场主体同等对待,这是反垄断法的精神,也是执法始终坚持的原则。目前发展改革委已经调查处理的对象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外资企业,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不针对任何特定的市场主体。

  他表示,近期一些汽车品牌对照反垄断法要求进行内部整改,停止对经销商的价格控制,并对部分价格过高的整车和汽车零部件降价,这也是主动消除涉嫌违法行为后果,逐步恢复竞争秩序和竞争价格的措施。对于有人提出发展改革委通过反垄断执法逼迫电信企业降低通信技术有关的许可费率等。他回应称,从未逼迫电信企业降低通信技术许可费率。对有关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是基于其有关经营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从处罚金额累计看,我国对垄断行为的惩治比欧盟和美国小很多,有质疑称中国对垄断行为监管力度偏弱,他认为,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了对实施垄断行为的经营者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至10%的罚款。从几年来的执法案例看,根据违法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对有些经营者给予较轻的处罚,但总体上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不弱,有的处罚比例达到6%,最近对横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处罚最高达8%。因此,我国对垄断行为的监管是严格的,处罚是严厉的。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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