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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发文促医药分开发展零售药店

2014年09月10日 08:49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卫计委、国家食药总局等六部委9月9日发布了《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并确保医疗机构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通知》还指出,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化医改和医药分开试点工作,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清理妨碍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政策性障碍,缩短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零售药店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逐步扩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覆盖范围。

    业内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商务部一直致力于改革药品流通秩序,但受各种利益影响进展并不顺利。“商务部主导的《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嚷嚷了一年多的时间,最后因部门意见不一致而夭折。尽管这次提出的内容均按照国务院拟定的2014年医改任务进行,但大提发展零售药店,可能不符合未来的政策方向。”他说,国家食药总局可能会逐步放开约束医药电商的政策,网上药店将成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价格的有力帮手,而不是实体零售药店。

    5月28日,食药总局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放开处方药在电商渠道的销售。但不到一个月即6月22日左右,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国大药房、和平药房、漱玉平民大药房等十多家行业协会和知名实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相关人士,连日来辗转湖南、北京两地,反对国家食药总局放开处方药互联网销售。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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