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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用户不该成为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冤大头

2014年09月12日 10:5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反垄断“大棒”再次直击汽车行业:湖北、上海两地政府部门11日公布了对部分汽车企业及经销商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决定。我国1.37亿汽车用户能因此得到实惠吗?
  由于价格垄断违反了反垄断法,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被罚近2.5亿元,8家奥迪经销商被罚近3000万元。同日,克莱斯勒及其3家经销商因为类似原因被处以3000余万元和200余万元的罚款。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次处罚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克莱斯勒已决定降低旗下旗舰车型及零配件价格,并开放零配件销售渠道。一汽-大众也进行了整改,并下调奥迪原装备件价格,同时涉及垄断的经销商也全面废止协议并修改营销政策。
  此前,反垄断部门还对日本12家零部件及轴承企业开出12.35亿元的罚单。在反垄断执法的压力下,捷豹路虎、本田、丰田等相关大牌企业也纷纷宣布降价。
  被查处的日本零配件企业和欧美整车企业在整车销售和服务维修领域的价格垄断已成为行业顽疾。这些厂商签订价格同盟协议谋取不法利润,蓄意抬高整车和配件价格,排除、限制了备件和整车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赵忠秀表示,过去,我国一直对外资采取欢迎鼓励的优惠政策待遇,但对规范化方面的管理往往有所忽略,在引入外资时,甚少考虑安全或市场垄断的问题,一些领域几乎完全被外资独占。如果能打破垄断,改变各类企业在中国市场长期养成的种种陋习,将优化中国市场,惠及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
  不过,对汽车领域的反垄断工作的艰巨性决不能掉以轻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次对相关车企实施反垄断处罚后,奔驰、保时捷等品牌的部分经销商仍然“顶风作案”,存在幅度几乎相同的加价销售行为。
  据反垄断专家介绍,根据反垄断法,对价格垄断行为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执法部门有权继续处罚,直至其纠正违法行为。
  一些专家建议,破除汽车行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工商、价格等多部门应强化合作,加强对零部件供应、整车销售、售后维修等多个环节的动态监管和执法,确保企业合规运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有这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保障,不致成为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冤大头”。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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