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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负责人MBA培训不报销

2014年09月12日 11:4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通过,《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对过去各种文件、报道中常常使用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职务待遇、业务消费进行了很大力度地改革调整。
  “《意见》实际取消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提法。把原来合理的、必要的履职保障和合理支出确定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强调,这意味着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再没有其他任何“职务消费”。
  徐福顺说,《意见》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共3项。
  据了解,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将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培训主要是指参加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企业负责人获取在职学位、参加MBA(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等课程而产生的费用,今后须由个人承担。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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