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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企业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4年09月24日 07:3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10月1日起,东莞逾60万户市场主体的信息将全部在网上公开,你想查东莞任何企业的基本信息或是信用情况均可查到。9月23日下午,东莞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下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将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东莞所有市场主体信息将通过网络公开并共享。

  《条例》规定,工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东莞将依托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张志云说,10月1日起,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东莞60多万户市场主体的信息都将会在该系统显示(网址为http://gsxt.gdgs.gov.cn/),市民如果想了解某企业的信息,上网登录系统查询便可一目了然。

  张志云说,东莞已提前完成各部门的企业信息整合,包括税务、质监、食药监、公安等45个部门,按企业基本信息、审批许可资质信息、违法违规不良信息、表彰奖励信息四大类,梳理建立267条企业信息公示目录,并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归集的数据,建立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的基础数据库。

  另外,对这些企业信息,工商部门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工商部门还会和其他政府部门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如发现企业公示虚假信息,市民可向工商部门举报。企业一旦不按规定报送或公示信息,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者将列入违法企业名单,并受部门联动信用约束。

  市工商局方面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报送,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2014年的年度报告,从2014年1月1日到2015年的6月30日。

  ■数据

  今年1—8月,东莞新登记市场主体75985户,全市实有市场主体达603849户。

  ■焦点关注

  哪些企业将纳入“黑名单”?

  “四种情形将会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工商部门方面称,企业未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通过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通过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企业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都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由自列入之日起届满3年仍未消失的,工商部门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进入“黑名单”将受什么处罚?

  那么,进入异常名录会有何影响?据悉,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黑名单后,将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政府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会把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另外,对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黑名单”企业如何挽回信用?

  企业负面信息公示后,肯定会对企业信用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为此,《条例》为企业信用修复提供了机制保障。

  《条例》规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相关违法违规情形的,由工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报送方法

  企业每年上半年网络报送

  工商部门提醒,由于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时间上有所重合,企业应当先报送公示2013年度报告后,再报送公示2014年度报告。企业年度报告必须通过网上报送,报送后的年度报告实时进行公示,工商部门不收取书式材料,不进行审核,不加盖印戳。

  “每年报送工作结束后,将随机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对其公示的信息进行检查。”市工商部门称,市民如果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有虚假,也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个体工商户可选择两种报送办法

  “考虑到有些个体户不会使用电脑等特殊情况,因此提供两种方式供他们选择,可通过网络或者纸质方式报送,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张志云说,选择网上报送的话,年度报告内容将通过系统进行公示。其中生产经营信息由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由个体工商户报送时确定是否公示。而选择纸质方式报送的个体工商户,应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内容不予公示。市工商部门在收到纸质报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系统公示其报送的年度报告。  (记者/刘慕华)

【编辑:贾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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