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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族八省区人均GDP达3.3万元

2014年09月26日 09:17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北京9月25日电(记者靳昊)2010年至2013年,我国民族八省区GDP从42053亿元增加到64772亿元,人均GDP从22196元增加到33711元。25日上午,国家民委副主任罗黎明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如上表示。

  发布会上,罗黎明分别对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国家编制实施的“十一五”“十二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和少数民族事业3个国家级专项规划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罗黎明表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主要针对总人口在30万以下的28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扶持重点集中在211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2011年至2014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51.75亿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等各类项目7000多个。

  对于兴边富民行动规划,罗黎明介绍,“十二五”前3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65.11亿元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累计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77.5亿元。在各边境省区制定的相应措施和配套政策的支持下,2013年,136个陆地边境县GDP达8097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58%,高于全国增幅2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9168元和7580元,比2010年分别增加6108元和2749元。

  罗黎明指出,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着重从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入手,提出了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事业、繁荣民族文化、巩固民族团结、加强人才队伍、完善政策法规、扩大对外交流、构建服务体系等8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罗黎明介绍,“十一五”以来,中央累计安排民族八省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5.3万亿元。2010年至2013年,民族八省区财政收入从11749亿元增加到20639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4236元增加到6579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15926元增加到22699元。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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