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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益民金融“加油金”变理财产品 资金链断裂无力还款(4)

2014年10月10日 18:3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专家点评】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立栋表示,“加油金”更像是一个理财产品,它有明确的收益标准,而且购买卡的人,或者购买这个产品的人都是用投资的心态来进行的,这和普通的预付费卡不一样,预付费卡是对商品进行折扣,比如累计到什么程度,然后来进行一个折扣和优惠的返还。

  如果它确定了它的收益,承诺了收益,那是涉嫌违法的,因为对于任何一款理财产品,它是没有这样权利义务进行收益的承诺,因为承诺了收益,很容易和非法集资是相关。此外,这家机构它本身并没有销售理财产品的资质,所以这个方式是涉嫌违法。

  对于投资者能不能要回自己产品的钱款,张立栋认为要分几步,首先是要进行投诉,相关的工商部门看这个机构是不是具有相关的资质,如果说没有这个资质,而且明确了它是一个超范围经营,第二步就是相关的部门要介入调查,然后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说协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那只有启动第三步,就是司法程序来进行欠款的追讨。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律师指出,从法律的层面上来看,首先看它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这种以销售和预付卡的方式,即使它的本质是一种理财的产品,而且它本身是没有相应的资质,因为它的支付牌照只是预付卡的发放,如果没有相应资质那么就是一种的不合法的方式。在这个过程当中,它模糊了消费者一种观念,因为很多消费者也提到,它在银行业有很多渠道,也就是我在银行可以购买到加油金的产品,而且也有相应的返卡的利润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它用这种很多方式迷糊了消费者观念,或者模糊了大家的关注点,所以导致这种方式危害比较大。

  裘叶指出,从目前合同协议表面上看,合同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比较明确。现在有一个的根本的问题,益民金融到底有没有资质来做这个事情,如果定性为它完全没有资质,那么可能会导致协议本身是无效的。如果是无效的,无效的过错不在于消费者投资者,要求追回钱款是合理合法,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益民金它是可以经营的,从法律条款来看,目前从益民金融肯定是违约了,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追偿,这也是一种方式。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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