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梅林午餐肉罐头发臭爬生蛆 厂家:不能保证没问题(3)

2014年10月15日 13: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经济之声:刚才我们也听到了王经理对于是不是生产环节出现的问题,回答至少他还是很确定的,而且他给了我这样一个答复,他说作为一个销售人员,我就生产方面的回复应该说不能够说得很全面。胡钢律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生产环节包括哪些?比如说从原料的进口到产品的成型,一直到它这个成瓶的午餐肉进入到外包装的盒子里面,然后这个外包装怎么样设计一直到什么,它到底叫产品质量的东西到底囊括了哪些内容?

  胡钢: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相较于以往的食品的相关法律来说,它实际上是解决了一个从前头一直到餐桌全流程广义的全程监管模式,强调全流程食品安全的监管,而我们的本案中虽然没有体现出我们消费者直接的声音,但是这已经体现出了一个非常明显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对食品安全风险相关的评估监测,现行食品安全法有一个专门章节进行全面规定的。本期案例中,如果生产商是主要责任方的话,那他应该不简单个案轻松的所谓十倍赔偿了事,而应该查找自身的生产环节包括流通物流环节的各方面的短板弱势,并且应该及时的提出食品安全的风险警示,并且向公众公开。这才是对整个公众一个负责任的态度,才是不辜负像梅林这样拥有比较悠久历史的这一上市公司应该承担的企业责任。

  经济之声:换句话说如果说是外包装出现了问题,而不是产品本身比如说像肉质什么的出现问题,所以导致了这个里面的这个肉质腐烂,比如说我们在刚才的时候听到了一个小小的细节,我不知道两位胡钢律师和包华是不是注意到了,何先生说他后来仔细去看了,发现这个发包装盒上有扎眼,也就是说有微小的小孔,这种小孔是可能会漏气的,那么一旦漏气,那么这个肉质变质那就是肯定,毫无疑问的事情了,那么像这样的问题,我们能不能够说,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它是生产环节出现了问题?

  胡钢: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是食品生产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当然是相关的包装物流可能是食品生产者外包给其他的相关经营者来提供的,但是最终对于上家负责任的,还应该是食品的生产者而不是其他。在此背景下,因为相关的包装材料的选用,相关包装材料整个的使用,包括整个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妥都是由生产商来承担的,出现了这种类似于包装材料有扎眼这么一个情况,这很可能意味着一种长期性的、系统性的安全风险。而这种安全风险已经体现在现实中,那对于这种情况不应该是简单一个对个案的十倍赔偿的问题,而应该及时的启动一个召回的制度。据食品安全法这么相关的规定,及时启动食品召回,这样才能保证同批次,同工艺还有同环境有风险的食品不会最终流落到我们消费者的餐桌上。

  经济之声:我们在今天上午十点左右和梅林食品有限公司的这位王经理进行对话的时候,他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了,他们一概处理这样的问题都是用退一赔十的方法,而且我们用的是食品消法保护我们消费者食品类的退一赔十这样一个最高的限额来赔偿的,言外之意就是我们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

  包华:我觉得这样一个表达方式可能会让所有消费者丧失对这家生产企业的信心。食品安全法上所谈到的退一赔十是对于我们个体消费者赔偿要求,而且消法上还给了我们一个最低的要求和最低的保障,这是针对于个体的。但如果出现一个成批次的,甚至成规模的,这样一个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的时候,它就一个食品安全的危机或者它一个社会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生产企业应该承担的是更多,而不是坏了一箱,我赔你十箱这样一个概念。另外一方面,一个食品腐败肯定会跟包装漏气有很大关系,但漏气原因究竟是在生产者还是在销售者,还是在运输者还是在消费者,这四个环节应该是责任完全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能够证明是因为生产者的原因导致了安全隐患的话,应该由生产者来全面负责任。刚才所谈到的扎眼这件事情,应该不是我们的运输环节造成的,不是我们的使用环节造成的,应该由厂商来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厂商的外包装质量,产品的质量本身存在重大的瑕疵,对于我们广大消费者来说构成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这就不是十倍的概念了。

  经济之声:好,刚才的时候我们也听到了我们批发商何先生,也就是向我们投诉的这位上海回味贸易有限公司的何先生,在接受我们采访的时候也谈到了,就是梅林方面的人去过一次,把这个食品损坏的样品拿走了,然后后续就没话了。刚才的时候我们也听到了我今天上午10点钟在和王经理进行电话沟通的时候,他也并没有提到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追问,到底这个生产环节到底出现在哪里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同时他给我们回复的话外之意就是说,这样的问题其实对于他们来说是蛮常见一件事情,退一赔十就可以了,那么包华先生您认为梅林方面的这个态度以及对后续产生问题原因的,没有追问的这个现实您怎么看?

  包华:一家企业其实并不在于它现在做工作做得有多好,或者过去历史有多么的悠久,有多么的优秀,而在于它对现实问题处理的方法、处理的手段,给予的积极性,还有处理危机的能力。如果一家企业丧失了这样一些要求或丧失了这样一些能力,没有自信、没有自我,提高的能力存在的话,我相信这企业就算历史再悠久,过去做的再好,也不代表今天更不代表明天。所以,这家企业如果想保住它的牌子,如果想继续为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话,从今天开始往后做才是更加重要的事情。现在已经出现了扎眼这件事情,已经出现了成批次产品出现腐败的情况这样一些事情,对一个企业来说应该考虑一下,它跟自己的关系并不是十倍的概念,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如果处理不好的话,之前很多倒下的品牌就是这个品牌的明天了。

  经济之声:好,我们再来看一下我们的何先生是向上海闵行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的投诉,而得到的回复是说,建议你们和厂家来进行处理,而厂家给的回复就是,要不然你去法院告我们,你想怎么着,我们都配合,但是你想要两万块钱现金的赔偿是不可能的,那么现在我不想纠结他们相互之间应该是一个怎么样的赔偿,而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这样一批出现问题的食品,如果说流入市场,真正的走到了老百姓的餐桌上,不管您是在火锅店的餐桌上还是在您自己家里面的餐桌上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而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他们是不是应该介入?应该怎样的介入?我想听听胡钢律师从法律层面的解释。

  胡钢:现在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是非常明确的,同时像食品安全法为加强食品监管还正在进一步纠正中。参照已有的情况,特别包括前一段时间台湾地区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情况,我觉得一个负责任的,有社会责任感的,特别是上市公司的食品公司应当主动站出来。恐怕它的负责人应该向公众鞠躬道歉,其次应该主动采取大规模的食品召回活动。而相关属地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当遵循法定职责,责令相关的食品公司立即采取召回措施,这样才能至少弥补或者说是进行必要的止损。后期再紧急的启动相关的改进和后期的赔偿或者补偿措施,这样或许才能挽回企业在本事件中可能已经给公众带来的食品安全的不安和他自身的警牌和各方面的损失。

  经济之声:好的,非常感谢包华先生以及胡钢律师对本期案例的点评,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梅林牌午餐肉,就像刚才胡钢律师给我们的提供的背景资料所说的那样,30年代就已经有这个品牌了,而在1997年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一家上市公司,他在业界也是享有非常良好的信誉,可是出现了这样变质的肉,甚至长蛆的肉,出现在我们的餐厅里面的话,那么它将会承担一个什么样的后果,这家企业的荣誉将会承担一个什么样的后果,我们大家都是可想而知的,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环节出现了问题,出现问题的是梅林牌午餐肉,我相信我也希望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能够及时的跟我们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取得联系,把您整改的方案,把您对问题的看法能够在媒体公开,能够看到您为此所做出的诚意的道歉。

【编辑:曾会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