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消协: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自担费用

2014年10月29日 11:3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中国消费者报刊发《换芯片银行卡不该向用户收费》一文,报道了银行磁条卡换芯片卡费用承担问题(详见10月27日《中国消费者报》A1版)。10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在回应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自担费用。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银行的安全保障义务看,保障银行卡客户的资金安全,使其免受各种不法侵犯,是银行应尽的法定义务。《消法》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磁条卡存在不安全风险早已被发现,本次换卡是银行为消除不安全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措施,这种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增加的成本,应由银行自行承担。

  从银行卡的性质看,无论磁条卡还是芯片卡,都是银行从事金融交易的经营工具。经营者为其经营工具所付费用,应作为整个经营成本的一部分核算。银行利用客户资金投放市场,从赢利中为客户兑付本金及其利息,支付运营成本,其中包括人工、设备、工具等成本,当然也包括保证安全及技术更新的成本。目前,在用银行卡大多在卡面上注明“本卡的所有权属××银行所有”,故银行卡及其更换费应由银行承担。银行不能借助淘汰不安全产品,变相向消费者加收费用,将本应自己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从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看,银行要求客户将原有的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属于对原有合同的单方变更,应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并尽量减少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银行换卡行为会导致消费者诸多不便,如换卡费时耗力、原有绑定交易因卡号变化需重新调整等,银行应本着消费者至上的原则,尽量采取换卡不换号的升级方式。

  中消协呼吁,有关方面在制定涉及消费者利益的政策时,应广泛听取消费者及消费者协会的意见,审慎分析,逐步推动,加强指导,妥善解决可能发生的相关纠纷。(记者任震宇)

【编辑:秦辰】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