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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按照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加强对项目审批权监督

2014年10月29日 16: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 彭大伟)针对过去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权集中所导致的寻租现象,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司长李亢29日在北京表示,国家发改委将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特别是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并“把加强对项目审批权的制约和监督作为重点”。

  李亢是在当天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法治机关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讲这番话的。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李亢坦言,发改委掌握着大量的投资项目审批权,容易成为地方和企业“公关”的对象,“这是国家发改委大力推进加快法治机关建设的一个重要出发点,也是我们要努力加以改善的。”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则指出,国家发改委从去年以来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的思路,一方面全面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了44项行政审批事项。另一方面两次修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经过这两次修改,把需要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减少了76%”。

  李朴民表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特别是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制约,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即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运作程序以及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对于内部监督,李亢介绍,国家发改委已制定了《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并进一步规范项目核准行为,同时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的限时办结制度等,“通过落实和健全上述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则,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切实加强对投资项目审批权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审批的腐败”。

  在外部监督层面,李朴民表示,非常重要的一种手段和途径就是正在加快建设中的国家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统一把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到政务服务大厅来受理,既是为了便民,也是为了便于大家的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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