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首批税收黑名单公布 违法人将"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2014年10月31日 06:58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吴秋余)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了首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共涉及11起案件。根据规定,对进入“黑名单”的纳税人,除了税务机关将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外,还将采取包括阻止出境、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使用等措施,真正使违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纳税人进入公布栏,将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且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从中撤出。”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介绍说。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已在其官方网站开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目前首批11起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名称(姓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处理处罚情况、实施检查单位等信息已公布,公众登陆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即可了解详细信息。郭晓林表示,此举目的是要通过发布市场主体的纳税信用信息,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编辑:史聪聪】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