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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府出手制定政策助购房者办理资金监管

2014年10月31日 16:1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受理科有关负责人说,资金监管业务对于老百姓来说,一点都不麻烦。房子网签后,市民如果想做资金监管,就可以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签完协议后,买方就去银行的监管账户中存钱,银行出具存款凭证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房人领取房产证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把房款打给卖方。“签协议与网签是同时办理的,一点时间也不会耽误。”

  记者了解到,目前,资金监管业务对于老百姓来说是自愿办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从外地市的经验来看,多数是由政府主导全面实施的资金监管。

  2009年7月,哈尔滨市全面实施资金监管;2011年9月,天津市全面实施资金监管;2012年4月,南京市全面实施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多名房产业内人士认为,资金监管不是房管局一个部门的事,需要金融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二手房买卖资金监管。

  为了推动业务开展,杜建刚说,目前他们正在研究学习天津等外地经验,未来登记机构也将注重与金融机构合作,整合并简化相关手续,加快房产权属转移登记办理速度,减少购房人资金滞留的时间,缩短资金监管周期。

  “目前来看,对于购房者来说,办理资金监管并不麻烦。”杜建刚说,下一步他们会再与银行等多个部门探讨研究,在相关费用的减免上做工作,共同推动资金监管业务量的提高。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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