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央企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近八成

2014年11月04日 22: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 刘辰瑶)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4日表示,中国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9月底,中央企业全系统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户数达到2584家,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接近八成。

  黄淑和是在4日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态的。

  会议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努力将中央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并提出了今后五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黄淑和表示,今年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收官之年。截至今年9月底,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超过2万人,其中,持证上岗率达到83%。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9.98%、99.68%和99.6%,企业因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明显减少。

  为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国资委提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未来五年(2015—2019年)的发展目标:中央企业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实现专职化;法律人员配备比例接近国际同行业标准;全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业力争进入世界先进行列等。

  黄淑和指出,根据上述总体目标,未来五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重点任务为:继续推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再深化;继续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再深化;继续推动企业法律工作体系建设再深化;努力实现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再提升;努力实现依法治企能力再提升。(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