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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各市城区拟限活禽经营

2014年11月05日 09: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在菜市场还能不能买到现杀的鸡、鸭、鹅?这是目前老广们比较关心的话题。4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段宇飞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回应社会关切。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他透露,为了更好地防范禽流感,从明年起,珠三角每个城市城区仅允许设1至3个活禽零售经营点。“当然,一旦疾控部门提出目前属于禽流感的流行期,各地的活禽零售经营店就要暂时停业。”

  段宇飞表示,为推进广东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省政府决定在广州、深圳、佛山等3市试点基础上,参考浙江、上海等地的做法,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制度,即由省食安办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广东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制订《广东省活禽市场交易规范(建设标准)》,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制订《广东省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制订《广东省家禽屠宰场(点)设置指导意见》。目前省食安办牵头起草《广东省活禽经营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上报省政府审定。

  据悉,《草案》对活禽经营限制区进行了明确: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具备条件的其他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为活禽经营限制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向上一级政府申请将辖区内部分区域划定为活禽经营限制区。

  在限制区管理模式上,《草案》采用了双轨制原则,即在鼓励推广生鲜禽的同时,允许各限制区规划设置1至3个活禽零售经营点,以在群众生活需要和公共卫生保障之间达到一定的平衡,充分显示了对传统广式饮食文化的尊重。

  段宇飞说,目前,《草案》正按照省政府规章审查程序,由省府法制办组织审查,将于今年12月上旬前以政府令形式发布,拟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赵杨)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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