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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空气质量督查扩至17市 违规企业发现立即停产

2014年11月06日 19: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济南11月6日电 (杨晓卫)为保证空气质量,山东省环保厅6日从全省抽调执法人员,增加组成4个督查组,对山东省17个地市进行现场督查,督查中对发现违规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

  记者6日从山东环保部门获悉,为保证北京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山东省派出督查组现场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未落实保障措施的企业依法由市局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省厅备案;对未批先建、未批投产、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

  根据天气预报,山东近期可能发生不利气象条件,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按照此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工作部署和重污染天气最高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山东省环保厅自2日起,派出督查人员进驻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市开展督导工作,17市环保部门也同步开展自查。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5日即向济南等6个市下达了《关于启动I级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要求自11月6日0时起启动I级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包括禁止露天焚烧,机动车辆单双号限行等举措,山东6市在6日0时前发布了相关公告。

  为确保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山东部分已启动应急减排措施的城市陆续派专项督查小组现场检查。目前济南市环保系统对300家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大部分企业已经按照要求采取停产措施;淄博张店交警大队也按照最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要求执勤。

  截止11月5日,山东全省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7388人(次),检查工业企业4145家,建筑工地3139个。

  山东其他相关部门也采取措施保证空气质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5日起向相关市下发了机动车辆限行等落实通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了《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建设扬尘治理专项督查方案》,并自3日起,组织开展对6个重点保障城市的专项督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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