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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业 四川达州小额网店不用办相关执照

2014年11月13日 11:1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政务中心工商办证窗口。

  达州工商部门:为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住所登记条件将放宽

  规定

  对利用家庭住宅或租用居民住宅申请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设计策划等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创新型企业,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允许将其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

  难题

  具体实行上面,会涉及多方面问题,在小区开公司办执照,涉及到安监、环保、住建等多个部门,目前达州市也正在准备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提高市场准入的效率。

  11月12日,本报报道了社区开证明的烦心事,开公司、门牌号证明、婚姻状况等证明都要找社区。昨日,记者就小区内开公司办执照的相关条件在达州市工商部门作了了解,据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这也是他们一直在探讨的问题,但这并不是一个部门设置的前置条件,涉及到安监、环保、住建等多个部门,目前达州市也正在准备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提高市场准入的效率。部门文件到地方 实施起来有些难

  尽管在今年7月,省工商局出台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意见》,在26条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措施中就指出,“对利用家庭住宅或租用居民住宅申请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设计策划等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创新型企业,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允许将其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

  “这是一个部门文件,下发到地方,可能实施起来就有点难。”据达州市工商局企业科负责人介绍,具体到地方,小区内开一个公司,消防部门会考虑到它的消防安全问题,因为以前居民住房的人少,消防栓设计标准不一样。住建部门则会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环保部门还要考虑到经营场所是否存在污染的问题。

  “所以这并不是一个部门设置的前置条件。”该负责人说,根据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下发了《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改商”要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以及所在地居委会或业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

  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简化办证手续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达州市也在积极研究,如何简化住所登记手续。“现在如果是公司在社区设置联络点,是不用相关手续的。”他说,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一些小额经营的网店也可以不用相关执照。

  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各市(州)人民政府出台本地区以社区住宅等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相关管理办法,完成时间为2014年12月。

  此外,在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上,允许“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两个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社区协助相关工作应当“费随事转”

  下一步,“住改商”的相关条件将有所放宽,具体方案还有待审议通过,据他介绍,放宽后,工商部门将加大监管,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公安、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

  对于社区所承担的开证明的任务,达州市工商局企业科的负责人介绍说,这就要通过政府发文的形式,授权他们开某项证明的职责,而不是部门摊派他们的任务。

  随后,记者从达州市民政局了解到,社区承担多项职责的问题确实存在,这无疑加大了他们的工作量,他们目前也在起草相关文件,让“费随事转”,即有关部门需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开展的工作,要及时将经费划拨给。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宦小淮 摄影报道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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