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车主自费修车后收到厂家“召回”通知

2014年11月18日 10:2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市民王先生在江宁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车,行驶约一年时,因方向机回油管漏油送到4S店维修,因当时还在保修期内,4S店免费为其更换方向机回油管。没想到,去年王先生的汽车又出老毛病,还是方向机回油管损坏,因已过了保修期,他便自掏腰包花490元在4S店重新进行更换。车辆过保就要自费维修,王先生对此本也没有异议。谁曾想最近他却收到该品牌汽车厂家总部发来的函,说他买的那一批次的车辆方向机回油管有质量问题,容易破裂,现厂家对车辆实施召回,通知王先生可到购车4S店免费更换方向机回油管。

  王先生收到函后,便开车到4S店打算去做更换。4S店了解情况后调取了他车辆的维修记录并对车辆进行简单检查,检查后4S店服务人员告知王先生,他车子去年底更换的方向机回油管已不是问题批次的回油管了,且该回油管到目前为止无任何问题,不予更换。对于这样的回复王先生表示不能认同,他认为既然汽车厂家都发函给自己了,4S店就应该给自己的爱车更换新的回油管,不光如此,去年更换问题回油管的490元费用当初也不应该收他的,要求返还他490元钱。

  4S店却表示这次厂家总部发函清楚地写着给指定批次的有问题的方向机回油管进行免费更换,去年为王先生更换的方向机回油管就是质量比较好的,因此不符合更换条件,且490元还是看在老客户的面子上收的“优惠价”,钱早已入账不可能退还。王先生觉得吃亏了,就向江宁区消费者协会东山分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与4S店取得联系,指出既然车辆厂家总部已声明该批次车方向机回油管有质量问题,且面向所有购买该批车的车主发布了免费更换函,4S店就应该按照总部意见免费更换问题方向机回油管,不能让消费者为车辆质量问题“买单”,就算这次不再为王先生更换回油管也应对他前期更换给予一定的补偿。目前经调解,4S店赠送了王先生一张价值500元的车辆保养卡,王先生对此表示接受。(记者 焦哲)

【编辑:张明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