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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废除食盐专营应释放最大改革红利

2014年11月21日 14:2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据工信部透露,有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制定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总的方向是政企分开,取消食盐专营。这也是第一次有政府部门对食盐专营取消的传闻加以确认。

  尽管舆论早就指出食盐专营存在暴利等弊端,但食盐专营制度的改革却总在“摸石头”。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人误以为废除了食盐专营,但食盐专营仍有《食盐专营办法》在“撑腰”。就在近期,接连发生多起“跨区域用盐被罚”事件,折射出食盐专营体制的固有顽疾。因此,打破食盐专营的体制,已然刻不容缓。

  这次工信部确认将取消食盐专营,意味着实行了2600年的食盐专营制即将完成使命。之所以会有此举,显然与新一届中央政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等重大的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的背景有关。

  不过,从相关消息看,此项改革仍有遗憾。例如,据中国盐业协会披露,盐业专营2016年起废止,显然,这样的改革速度无疑太慢,应该提速。再如,有消息称这次改革重点是放开食盐价格,放开食盐批发、流通经营,允许跨区经营等,这也似乎不够彻底。

  综合分析,废除食盐专营应从三个方面来“废”:其一,废除食盐专营制度的相关法规。既然废除食盐专营,首先必须废除《食盐专营办法》,包括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应该根据新的盐业改革思路,除旧立新,重新制定食盐管理制度,重点围绕食盐安全标准、引导居民合理用盐等,明确界定政府的监管责任,让市场在食盐生产、流通、价格等方面充分发挥决定作用。

  其二,食盐管理部门的重组及职能变革。目前,我们的盐业体制是政企不分,专营权和监管权混在一起。既然要废除食盐专营,那么,从国家盐业局到地方盐务局有无存在必要就是无法回避的问题。目前盐业部门的行政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等职责,有的应该取消(如食盐专营),有的应该移交给食药监部门。换言之,应该充分转变政府职能,向市场向企业放权,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各司其职。

  其三,彻底打破盐企垄断。尽管废除食盐专营也是打破垄断,但要意识到,创立于1950年,1964年由国务院授权集中统一管理盐行业的中国盐业总公司,已经垄断经营几十年,形成了垄断优势。除中盐外,各地也有垄断盐企。即使废除了食盐专营,但国有盐企已形成的垄断优势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因此,应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领域,并积极创造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以竞争去除食盐暴利。

  总之,食盐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要释放最大的改革诚意,更要释放最大的改革红利。不能像一些网友所担心的,改来改去对公众和消费者没多大好处。固然,食盐打破国家专营,向市场和消费者释放利好或许有个逐步显现的过程,但这个周期不能拖得太长。应通过改革激活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尽快让公众享受到改革红利。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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