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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医保个人账户年底不封闭

2014年11月21日 14:3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做客首都之窗。针对年底前医保个人账户将进行封闭管理的传闻,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目前并未有确切的时间点,将取决于信息系统改造的完成程度。

    据介绍,本市的医保个人账户目前是可以自由提取的,但有传闻说,年底前该账户将进行封闭管理,之后的账户仅用于医院就医、药店买药。

    对于年底这个时间点,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保个人账户封闭管理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保中心对个人的分配要实时结算,医院的结算系统、信息系统,医保的结算系统和信息系统以及药店的信息系统都要进行改造。“目前我们正在对系统如何改造进行研究并提出要求,要把先期的准备工作做好。至于什么时候启动,主要取决系统改造的完成程度和成熟条件,具体时间点并未确定。”

    市人力社保局强调,实施封闭管理后,之前个人账户内的钱依旧会打到医保存折上,由个人随时随意支取,不用着急去银行提现。

    目前就业的流动性加大,不少人员会在企业与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间流动,但这两者中,前者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后者尚无须缴纳,那么从企业到机关,之前缴过的养老保险会退还吗?从机关到企业,之前的年限需要补缴吗?

    对此,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现行政策,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如果在企业缴纳了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其缴费年限会相应计入机关或事业单位中的工作年限,如未缴费则无法计入。而对于此前个人缴纳的费用部分,将封存在你的个人账户中,无法退还且只能待退休后才能动用。“将来其在机关事业单位拿退休金时,退休金的计算也是将企业缴费的因素考虑进去核算出来的,同时如果未全部发放也是可以继承的。”相关负责人说。

    而对于从机关事业单位到企业,也不用补缴。从其进入企业开始,就要参加养老保险,此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将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计入养老保险之内。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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