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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被取消

2014年11月25日 11:34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中国政府网24日公布了最新一批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其中取消了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免税商店设立审批明确为后置审批。

  专家表示,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含金”量高、取消事项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比重大三个特点。这些事项的取消和下放,有利于降低企业投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

  本次公布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

  其中,“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赴境外租买频道、办台审批”等取消,“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关于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去年曾发布《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个人携带黄金重量在200克以下的,免予向海关申报和交税。而携带200克以上5000克以下的,则需要相关审批及办理交税、通关等手续。

  在《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中国职业经理人”“国际金融理财师”等取消。在《国务院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免税商店设立审批”等明确为后置审批。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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