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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服务行业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2014年11月25日 11:48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韩业庭)近日,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同时,文化部也配套出台了《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的管理思路、管理政策进行重大完善和调整。24日,上述四部委联合召开发布会,通报此次政策调整的内容。

  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降低准入门槛,减少人为的政策壁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二是调整准入程序,实行先照后证管理。三是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多元化经营,同时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连锁企业设立的认定,连锁方式、连锁规模由上网服务企业自主决定,减少政府部门对企业自主经营事项的干预。四是扩大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探索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的管理措施,促进行业与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

  此外,文化部决定将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在全国推开,并将转型升级工作列入今后几年上网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上网服务场所将逐步发展成为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兼具上网服务、社交休闲、竞技娱乐、电子课堂、远程服务、电子商务等功能,未来网吧将成为在公众文化生活中起积极引领作用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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