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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查14项标准 两年不达标出租车公司丢经营权

2014年11月27日 13:56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10月以来,成都中心城区展开了一场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综合整治行动。昨日,记者了解到,在服务质量“治标”工作见成效的同时,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据了解,新近经营权延期的多个企业已签订考核协议,服务质量不达标,经营权将被收回。

  针对出租汽车行业执法监管涉及交通、公安、发改、经信等多部门,加之出租车流动性大等特点,市交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市城管委、市经信委及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等部门统筹行动,齐抓协管。通过整治,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及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在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行为、大力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国标已出台,市交委将通过经营权到期处置促进服务质量达到国标要求。“新国标有14项服务质量评价指标,我们据此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考核办法将从严追究企业主体管理责任,每年对企业的这14项标准进行检查,在经营期内出现1次年度14项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任何一项不达标的,企业本批次经营权50%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扣减,如果出现2次年度14项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任何一项不达标的,市交委将收回该出租车企业的该批次经营权并扣全部履约保证金。针对决结构性打车难问题,市交委将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电召平台,提供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和网络约车等多种叫车方式。同时,通过尝试发展预约出租汽车,建立起“流动揽客”、“定点待客”和“电召预约”相互补充的出租汽车运营体系。据透露,市交委已形成发展预约出租汽车的初步方案并准备在明年开展试点。成都商报记者 赵素冰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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