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今起施行 最高处罚2000万
2014年12月01日 10:31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新《安全生产法》今起施行,对事故行政处罚力度提高,除新增终身行业禁入处罚外,罚款金额也大幅提升: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最高可处罚2000万。
另外,新安法建立了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如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据市安监局统计,前三季度,全市发生较大事故28起,死亡98人。虽然我市安全生产情况总体向好,但问题依然突出,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建设、煤矿三个行业,占比达到88.4%。
【编辑:张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