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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企业恶意欠薪可吊销营业执照

2014年12月03日 11:54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上海市总工会昨天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记者获悉,从三季度以来,各地恶意拖欠工资现象有所抬头。上海拖欠工资的法律援助接待也从此前的7.5%上升至13.8%。

  《通知》强调,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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