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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六家企业排污遭1.6亿元索赔

2014年12月05日 11:09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通讯员 高苑 施法萱 记者 张源源) 昨天上午,省高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该法庭采用“三审合一”模式,审理相关行政、刑事、民事等案件。昨天下午,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庭第一案由省高院院长许前飞亲自担任审判长,主审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起诉泰兴6家企业涉嫌环境污染,案值达1.6亿元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

  本次庭审,除许前飞外,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建功、审判员陈迎共同组成合议庭。当天下午2点,许前飞敲响法槌,宣布这起全国最高案值环保公益诉讼案开庭。原告泰州市环保联合会称,6家被告公司在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间,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委托某企业偷排废盐酸、废硫酸等危险废物入河流,共计2.59万吨。偷排废液企业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在泰州市检察院支持下,向产生废物的公司提起公益诉讼,认为他们的行为导致水体严重污染,造成重大环境损害,要进行污染修复,需要1.6亿元修复费用。

  下午3点多,许前飞归纳出本案的争议焦点,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原告环保协会认为,修复水体污染的费用,需要由6家企业共同承担。而被告6家企业认为,是他们委托的排污企业在偷排污水,他们并不知情。同时,他们对1.6亿元修复费用如何产生提出质疑。

  经4个多小时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审理。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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