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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食强险”不能一保了之

2014年12月17日 15:1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长沙市12月正式启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消费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每人最高可获25万元赔偿。此次试点企业还涵盖了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药店、部分生产企业和学校,并将逐步推广到食品药品各个领域。(《广州日报》)要让理想状态的“食强险”充分发挥作用,不能“一保了之”。“食强险”分担的只是民事赔偿,企业还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知后觉的监管者也应承担失职或渎职之责。而保险机构则要简化消费者索赔的程序与手续,真正能给消费者吃颗“定心丸”。

  何勇海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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