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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停车收费不公示属价格违法行为 被罚5000元

2014年12月19日 11:2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12月18日,南京市物价局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2起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案件)。临近岁末,物价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警惕商家虚假宣传行为。

  今年11月,接市民举报,反映高淳区柯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没有收费公示牌。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公司未按规定在停车场进行收费公示。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不标明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高淳区物价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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