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深化国际合作
中国海关的国际化合作步伐正在加快。
12月14日,在李克强总理和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见证下,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收入委员会主席叶尔格仁签署“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行动计划,为双方诚信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地区的经贸大国,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中国海关总署积极与哈方开展便捷通关、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领域合作,大力推进区域互联互通。
据了解,2013年12月23日,双方在巴克图(中)-巴克特(哈)口岸开通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试点,今年1~10月,中方通过“绿色通道”进出口农产品7.23万吨,同比增长1.03倍,贸易额达4600万美元,同比增长81%,受到地方政府和商界的广泛欢迎。
为落实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安排,中国海关总署积极推动与哈海关联合采取务实措施,助推区域互联互通,对中欧国际班列载运货物给予“绿色通道”快速放行便利。今年1~10月过境哈萨克斯坦的中欧货运专列173列,14610个标箱,货重约7.37万吨,货值约17.86亿美元。双方同步加快“中国西部-欧洲西部”公路干线上的霍尔果斯-努尔乔利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双西公路”联通。有效保障中哈能源战略合作,做好管输原油、天然气海关联合监管合作。
12月15日,在李克强总理和其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的见证下,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与成员国海关代表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发展应用风险管理系统合作的备忘录》(简称《备忘录》)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执法领域合作议定书》(简称《议定书》)。
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海关领域开展风险管理和执法合作的定义、范围和方式等,其签署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合作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并将积极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之间开展便捷通关合作,营造区域内更加健康便利的贸易环境。
中国海关作为上海合作组织海关工作组成员,积极参与和推动上合组织海关领域的工作。自2004年中国海关参加上海合作组织以来,签订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海关合作与互助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对能源监管信息交换议定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培训和提高海关关员专业技能合作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等一系列合作文本。中国海关还探索在风险管理、执法合作、商品价格信息交换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区域贸易便利化合作。
12月17日,在四国总理的见证下,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贝尔格莱德与匈牙利、塞尔维亚和马其顿代表签署《中国、匈牙利、塞尔维亚和马其顿海关通关便利化合作框架协议》(简称《协议》),标志着亚欧海陆联运新通道交通物流便利化实现早期收获。《协议》以“加强监管、行政互助、信息互换”为合作目标,明确表达了各方促进新通道建设、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关企合作的意愿。各方将建立海关合作工作组,加强在政策法规和信息交流、简化协调海关手续、降低口岸查验率、打击走私违法行为、人员与专家交流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切实发挥海关在保障贸易供应链安全与便利、促进互联互通和贸易增长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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