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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取消50万元罚款上限

2014年12月23日 11:10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该草案对降低煤炭消费比、机动车油品环保达标等方面做出细化规定,并取消现行法律对于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50万元罚款的封顶条款,规定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造成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罚款。

  《草案》专设一章,新增现行防治法未涉及的联防联控内容,规定重点区域应当制定联合防治行动计划,在规划环评会商、联动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大气污染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区域特征,但是现行环境管理制度难以突破属地管理模式,各地在环境保护上的意愿和资金投入以及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污染控制程度也差异较大。立法将从法律层面确立起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有效机制。 (田楠)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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