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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土地出让金征收应当立法

2014年12月29日 09: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我们一年的土地出让金三万多亿,这么巨额的收入没有法律规范,我认为确实应该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高强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主办的“财经战略年会2014”上表示。

  高强说:“土地出让收入是政府的交易收入,政府把农民的土地征过来,再挂牌卖出,这里面有一个价差,应该立法规范。”

  据国土资源部数据,全国土地出让价款去年首次超4万亿元,13年间增长超30倍,总额累计19.4万亿元。最近5年支出达13.49万亿元,部分省份已超过税收收入,土地收支账存在诸多乱象。

  今年审计署展开的土地出让金全国性审计结果不日也将公布。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全国性土地出让金审计,不仅能够揭开一些地区土地出让金收支乱象的盖子,还能摸清地方政府公共财政对土地出让的依赖程度,为下一步强化土地出让金管理提供支撑。

  对此,多位专家认为,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使用问题还需要加强立法,通过法治加以规范。他们认为,围绕土地出让金的财税制度改革,终归绕不过一个立法的问题。如果要把土地出让金合并到房产中一起征税,就需要在房地产税立法中加以明确。如果土地出让金继续独立存在,也应该专门立法明确其是否应该纳入财政收入统一管理、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如何科学分配。

  在高强看来,无论是税收还是非税收入都应该通过立法加以规范,政府的所有收入都应该依法取得。“我们现在的财税法制很不健全,这是预算改革中的大问题。”他表示。

  高强认为,健全财税法制首先应该做到税收法定。“目前我们的税收基本上都依据法规,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这一授权就是好几十年。”高强说,目前我国18个税种只有3个税种有法律,其他都是法规,增值税、消费税等大税种的征收都没有立法。“从群众口袋里面掏钱真的是很要命的事,更需要立法规范”。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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