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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可跨行提取

2014年12月29日 09:2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原标题:深圳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可跨行提取

  2015年春节临近,市公积金中心昨天通过该中心网站提醒广大职工,春节前是公积金提取高峰期,尽量采用自助渠道提取,目前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跨行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说,春节前办理提取业务的职工较多,不急于提取的职工不妨在春节后办理。

  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该中心开通了网上办事大厅、12329热线及银行(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机自助提取渠道,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职工,建议采用自助渠道提取公积金。从2014年11月1日起,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租房提取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可每月提取一次。

  签订上述自助办理服务协议时,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请顺便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也可以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到附近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协议。

  据了解,目前租房提取是办理量最大的一种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范围内没有住房可以申请租房提取,只需要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就能办。提取额度计算方法是:当前月应缴存额(单位+个人所缴之和)×5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可提取月份可累计,不过期。

  职工预约办理提取业务时,可以选择预约到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办理,也可以选择预约到该中心委托的其他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办理,跨行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 窦延文)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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