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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8人违反八项规定受处分

2014年12月29日 10:28 来源:现代快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晚上,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55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江苏有7件。这7件典型案件,以收受礼金、购物卡为主要特征,除两人被开除党籍,多数党员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据中央纪委网站

  典型案件

  被处分人所在单位、职务 违规事由 处理结果

  1.淮安市淮安区督查办督查二科科长潘保卫、目标管理科科长王国亮 分别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22500元和24500元 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镇民政办主任孙兵建 大操大办其子10岁生日宴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3100元。

  3.连云港市园林建设工程公司经理助理杨善成 工作日午间饮酒后打架闹事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计生站站长刘奎 大操大办其子婚宴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11100元。

  5.扬州市邗江区金融办主任郑庆武 违规滥发奖金、赠送礼金,并用公款购买和发放商业预付卡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杨福琪 违规收受购物卡等财物17500元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扬州市江都区原环保局副局长孙光喜 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16000元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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