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拾金3700元上交 经警察手少了2200元
这两天,河南安阳电视台报道的一起事件,引发网络关注。事情发生在2014年12月25日晚,两名中学生在河南安阳一小区门口捡到钱包后交给正在值勤的保安,在这两名学生、两名保安和一名业主的共同见证下,清点钱包内的现金是3700元,然后如数交给出警的110民警。得知钱包被人捡到,失主去领钱包,接待的民警却说不了解此事。后来失主托人4天后才把钱包领回,一查里面的现金只剩下1500元,2200元蹊跷消失。
失主将此事发到微信朋友圈后,引起网友关注。然而就在失主领回钱包的第二天,这2200元钱又奇迹般地被退还给失主。到底是谁把这2200元退还给了他,失主称压力太大,始终不愿意明说。
此事经电视台报道后,安阳市公安局纪委立即成立工作组对事件展开调查。经查,12月25日,北关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在收到群众捡拾的钱包后,没有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没有及时将钱全部交还失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鉴于在组织调查前,王某能认识错误并主动退还失主财物,依照相关法规,市公安局决定对责任人北关公安分局民警王某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对北关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和直接领导诫勉谈话。
网友质疑,3700元钱经过警察的手之后,其中2200元去了哪里?相关部门的调查通报中称是“没有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没有及时将钱全部交还失主”,却没有说明钱的去处。 综合安阳电视台 大河报
网评】
@刘鹏:拾金不昧,本是极具正能量的事件,却因“交警察后2200元蹊跷消失”而瞬间变味。虽然2200元钱最终“失而复得”,相关部门也对责任民警进行了严肃处理,但事件所带来的疑问和恶劣影响已经形成,而且很难抹去!
@找个开心的理由让自己快乐:差额2200元,为什么发生漏失,说得重一点,这就是盗窃,该刑事追责了吧!
@一心向海江洋客:“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的时代已经不复存在了?
@渺观168:罚款有时还打个条,收款为啥不打条,制度不完备,还是有法不依?
@红叶枫的时候:看出来了,这个真不是临时工……
@郭文斌:如何防止警察“收金而昧”?我认为:一、警察在接到老百姓所交之物时,要及时登记;二、登记的信息要及时公开,并且通知拾金不昧者,提醒其察看;三、要加强对登记手续的监管;四、依法对“收金而昧”的行为进行严惩。
@斯涵涵:拾金“有昧”不能成谜。程式公开,完璧归赵,弘扬美德才是拾金不昧的最佳注释,而依法行政,违法必究,秉公执法、服务人民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对于那些执法不公、违背道德和法律的相关人员及其严重问题,有关部门当严惩不贷,切不可因为“护犊心切”而轻纵或卸责,小心“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