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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急租车位 险被“二道贩”赚差额

2015年01月08日 10:2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小区停车费即将放开消息影响租赁心态

  周小姐想抢在元旦前租到车位,没想到却遇到租客充当“二道业主”;刘小姐想把车位作为住宅的配套“一加一出租”,不料租客不买账,住宅车位一个也没租出。

  小区停车费即将放开消息传出,车位买卖租赁受到市场关注,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车位的租赁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小,但其中也暗含风险,建议租客按程序走,不要忽略其中可能存在的猫腻和陷阱。

  文/ 记者林琳 图/ 记者王维宣

  案例一 急租车位不料遇上二道贩

  周小姐最近租了一套两房单位,想在小区里找一个地下停车位。听到广州市小区停车费即将放开的消息,于是加快脚步,希望在元旦前租下来。后来她通过附近的中介找到一个车位“业主”,放盘价为800元/月,价格比小区管理处600元/月的价格略高,但低于其他业主1000元/月的开价,于是兴冲冲催着签约。

  没想到签约前她才知道,这个“业主”只是租客,而他口里的前任“业主”也只是早期认领了该小区车位使用权的租客。也就是说,实际上这个车位的业主还是管理处,而“业主”想从周小姐身上赚到每个月200元的差额。

  周小姐犹豫不决时,“业主”补充称如果管理处对车位涨价,那么差额还是要由周小姐来补,周小姐觉得风险都在自己一方,最后还是没有签约。

  分析:签约认准业主 要看清产权证

  中原地产天誉分行营业经理刘剑峰提醒租客,租赁一定要与业主签约,不能接受转租,“就算租客一直租下那个车位,要转租了,也一定要约业主前去签约。总之一定要在业主同意转租前提下签约。”其强调签约时一定要检查车位的产权证,确认产权清晰。

  如果不与业主签约,业主则有可能不认可新的合约,甚至可能会收回车位,而签约时缴纳的押金可能无法追回。

  案例二 捆绑放租几个月无人上门

  刘小姐最近在侨林苑买了一套带车位的二手房,打算以“1+1”的方式出租,计划房子租7000元/月,车位租1000元/月。没想到行情不好,租赁市场冷清,放盘几个月,连看楼的人都很少。

  后来有中介劝她先把车位租出去,减轻一点压力。然而刘小姐却很坚持,理由是小区车位价格可能放开,这样自己的车位也会“矜贵”起来,带车位是自己的房与其他房相比最大的优势。经手的中介抱怨称业主不懂变通,这样可能到年后两样都租不出去。

  分析:住宅车位最好分拆租赁

  “我们不建议业主把车位和房子一起出租。”刘剑峰说,多年的经验发现,租客对物业的需求各不一样,如果非要捆绑租赁,租车位的还要考虑租业主的房,这样大多数租客不会同意,何况大部分租客在租房时并不会考虑车位问题。

  他建议,有房有车位的业主要有可合可拆的心理,单独放租,否则限制了自己:“车位的租金比例比较小,分开有好处。无论房或车位哪个租出去,压力会减小不少。”

  不过,小区的车位价格放开是否会影响目前的租赁市场。有多年经验的中介人士杜先生就告诉记者:“大部分小区的车位因散卖给小业主,价格早就不低了,不会受到太大的冲击。”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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