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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城镇化”:让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2015年01月08日 10:34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来自人社部最新统计显示,2014年社会保障覆盖更多人,待遇水平提高,基金运行平稳。截至去年年底,参加基本养老的人数达8.37亿人,参加城镇基本医保的人数达5.93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2亿人,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均达1.7亿人。同时,全年共有19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在14.1%。

  “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表明政府打通城乡二元分治的决心。”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城乡政策上,政府大力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子女教育等政策措施,彰显了国家把“人的城镇化”落到实处的决心。

  凝聚共识:城镇化的核心是“人”

  “暂住证改成了居住证,一下子有了归属感,本地人享受的政策和服务我们也都享受了,也让我真正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在江苏务工的安徽籍农民工张亚龙高兴地说,有了居住证,子女可以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他和妻子可以缴社保、享受廉租房。

  根据新型城镇化要求,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让1亿进城农民工能够在城市扎根。据了解,各地纷纷出台涉及农民工就业培训、住房保障、随迁子女教育等政策措施。

  例如,重庆市启动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对进城务工时间较长、工作较为稳定并适应城市生活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鼓励本人及其家属转户进城,享受城市居民在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相同待遇,并允许继续保留在农村的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以及按市场化方式处置后获得收益的权利。

  “新生代农民工正在成长,他们对工作、生活的追求明显不同于此前的农民工。”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农民工群体中80后约占60%,这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更看重自身今后的发展前景,更盼望能够融入城市。“就这部分农民工来说,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上社保等已经远远不够了。只有把培训、住宿、业余生活等逐步改善,并给出今后发展的前景,才能满足他们融入城市的需要。”苏海南说。

  深层改革:不仅仅是户籍变更

  2014年7月,国务院正式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终结了延续半个世纪的“农业”与“非农业”二元户籍,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从农业、非农到居民,户口看起来改的是“称呼”,但背后却是沉甸甸的福利账。

  “户籍制度改革表面上看是个比较轻巧的改革,实际上背后是农村和城市居民不同的权力和利益,也是个硬碰硬的改革。农民进城要享受城市待遇,土地财政、财税制度改革更是硬碰硬,是对现有既得利益和权力的重新分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说。

  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改变户口只是“形”,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才是“实”。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不能把城市落户与放弃农村承包地与宅基地挂钩,不能把公共服务与户籍人口挂钩,只有真正做到权利平等,才能让更多进城农民工稳定生活在城市里,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就近就地:以县镇为基础实现“人的城镇化”

  我国的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增长到2013年年底的53.73%,城镇人口约7.3亿,城镇化水平已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

  城镇化的持续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空城现象,让人们认识到,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由“乡”到“城”的转变。

  “人的城镇化”首先要选择适合的城镇发展模式。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徐匡迪认为,中国的城镇化是资源、环境严重制约下的城镇化,大城市面临更加严峻的资源紧缺和污染严重、交通拥堵等“大城市病”。“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要形成以县、镇为基础,构建合理的、大中小相结合的城市群格局。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及能人在县、镇落户,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无序扩张。”徐匡迪说。

  张占斌指出,中小城市要发展有特色的产业,发挥比较优势,让农民工实现在中小城市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城镇化的基础是产业,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到最后盖的楼都会成为‘鬼城’;有产业支撑的中小城市则能够集聚人口,反过来又会促进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张占斌说。(本报记者 邱玥 钟超)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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