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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十二连跌” 消费税“三连涨”

2015年01月13日 14:4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12日,新年国内汽、柴油价格首个下调“窗口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我国将再次适度上调成品油消费税,但调税后油价仍会下降。全国大部分省市93号汽油每升零售价格将再次步入“五元时代”,原油价格基本跌至2009年年初的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20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月12日24时。

  根据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月13日零时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自2009年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以来,发改委调价窗口共开启70次,其中26次上调、32次下调以及12次搁浅。调整幅度方面,汽油累计上涨725元/吨,柴油累计上涨300元/吨。

  此次油价调整是新定价机制后的“第十二连跌”,而昨日成品油消费税上调是最近两个月的“三连涨”。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昨日也公布了调整后的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国V标准92号汽油从6.23元/升降低到6.09元/升,每升降低0.14元;国V标准95号汽油从6.75元/升降低到6.60元/升,每升降低0.15元;国Ⅳ标准0号柴油从5.74元/升降低到5.54元/升,每升降低0.20元。

  制图/陈日升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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