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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改革试水负面清单 破解“玻璃门”

2015年01月16日 11:19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

  负面清单制度再下一城。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提出建立公平开放、统一透明的交通运输市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分类建立负面清单,备受关注的交通运输改革终于迈出了实质性进展。业内人士认为,未来我国各行业投资将逐渐采取负面清单模式。

  负面清单破解“玻璃门”

  《意见》明确,要探索交通运输领域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全面清理交通运输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以往投资交通运输领域往往存在一定限制或门槛,以外商投资道路旅客运输业务为例,需要采用中外合资形式投资,而且主要投资者中至少一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从事五年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的50%用于客运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等。

  过去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领域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但一直收效甚微。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坦言,以前鼓励民间投资交通领域,大多停留在政策指导层面,无形中形成了一种玻璃门、弹簧门。由于没有明确开放范围,很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行政干预。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董焰表示,负面清单这种非禁即入的模式,相较于以前鼓励、限制的投资管理模式已经有了很大进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看来,这次提出负面清单的模式更具可行性,开放力度也前所未有。

  王军还指出,此前我国在上海自贸区采取过这种管理模式,预计交通运输领域的负面清单会借鉴上海自贸区的经验,但是由于目前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存在限制较多,未来可能在其基础上有所删减。

  价改与负面清单双管齐下

  此次投资方面除探索负面清单外,《意见》还明确,逐步放开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竞争性环节价格。完善各种运输方式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质量实行不同定价,更好地发挥价格在合理调节出行需求中的作用。

  北京交通大学铁路运输管理学院教授胡思继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民资鲜有问津铁路投资,主要因为没有合理的盈利预期,交通领域尤其是铁路还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市场,不少都是政府定价。因此,除了降低准入门槛外,还需要逐渐放开价格。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赵坚也认为,目前公路、航空已经实现了市场化,但是公共交通、铁路还没有市场化。以铁路为例,客运价格将近16年没有调整过,但是各项成本却在不断上涨,导致运营企业亏本不断加大。“这样下去,社会资本根本不愿意参与进来,亏损严重,而运营企业还需要靠政府补贴才能生存,最终还是由纳税人买单,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

  业内认为,如果只实施负面清单,而不是进行价格改革,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积极性可能还不是很高。此次交通部负面清单、价格改革双管齐下,既降低了市场门槛,又使资本参与有利可图,将从根本上改变交通领域的投资模式和市场竞争。

  收费公路收支两条线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也明确了要改革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对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

  去年底,交通部发布的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为3652亿元,总支出为4313亿元,总体亏损661亿元。从2011-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已连续亏损三年。

  所谓收支两条线,是指具有收费和罚款没收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委托指定代收银行代收代缴或由执收执罚单位直接收取并全额上缴国库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办公所需的特殊经费等,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此外,对于普遍关心的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意见》表示,要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加强对手机召车等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管理,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

  

  北京商报记者 王晔君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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