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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银联动揪出骗税大案 税银合作机制发挥重要作用

2015年01月28日 09:1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

  日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的联合督办下,河北省国税局、公安厅历时1年半,成功破获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涉案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假报出口和涉嫌骗取出口退税4.5亿元,金额之大全国罕见。

  虚假出口牵出骗税大案

  2013年8月,河北省国税局稽查局、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根据其他案件线索,对河北兴弘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简称兴弘嘉公司)2单出口业务进行内查外调,发现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36万多元。进一步实地核查又发现该公司另外3单虚假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52万多元。

  根据办案人员掌握的情况,上述5单业务的主要运作步骤是:首先由兴弘嘉公司向中间人提供盖章后的空白报关单等资料,中间人将其他企业或个人不需退税的出口业务移植到兴弘嘉公司名下虚假报关,等到货物出口后,兴弘嘉公司自行组织境外来汇,在这一系列环节完成后,再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实现骗税。

  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成立专案组,联合督办代号为“7·15”的专案。在专案组周密部署和统一指挥下,2014年7月30日,7个城市同步实施抓捕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郭某勇、施某展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截至目前,已抓捕犯罪嫌疑人90人,批捕27人。

  据办案人员介绍,与以往查处的若干起骗税案相比,“7·15”骗税案具有链环完整,货物、单证和资金充分匹配等特点,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高度仿真、高度隐秘的高智商犯罪。兴弘嘉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主要由三大团伙合作完成,分别是:骗税具体操作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非法购买关单及外汇团伙;非法买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

  无论是接受虚开环节,还是虚假出口、虚假收汇环节,兴弘嘉公司的操作手法都很“高明”:该公司有出口资质,有大片厂房,有先进设备,有产品,有真实出口业务,数千名工人经常加班加点抢工期,赶订单。公司实际负责人郭某勇,毕业于北京某名牌大学外贸专业,熟悉企业管理。据调查,兴弘嘉公司正在广泛融资,准备在A股上市。

  税银合作机制发挥重要作用

  衡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张杰告诉记者,“7·15”专案成功告破,得益于成功引入税务稽查与其他部门合作机制。正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反洗钱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专案组调取涉案企业500多个账户的300余万条信息,对1000多亿元往来资金全面分析,由此确认255户企业有明显资金回流的事实。

  河北省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李伟表示,这起案件进展顺利的另一个决定性因素在于“全国税务一盘棋”,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公安部经侦局于2014年10月30日全面启动全国协查。截至2014年12月19日,涉案协查的24个单位已全部回函,确认虚开发票34451份,价税合计38.31亿元。

  “这是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成功案例,数百个税务协查组在20多个省市同步协查、引入税务稽查与金融机构合作机制等很多做法都极有推广价值。”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说。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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