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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未到还款期限能否起诉?

2015年01月28日 10:17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

  问:2013年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四万元并出具借条。借钱后一直不还,经多次催要,他2014年又重新出具了一张借条,承诺2015年12月底还。现在我又向他催要,他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回。我现在能起诉他吗?借条里约定按银行同期贷款支付利息,我能否要求对方支付利息?

  黄法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双方在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期限,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最好到还款期限过后向借款人住所在地法院起诉。借条中约定的利息未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可以得到支持。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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