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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失业保险金待遇不受影响

2015年02月26日 08:4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部署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公共产品投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会议认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加力增效。要坚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围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以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改造传统引擎,加强定向调控,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用减税降费鼓励创业创新,带动社会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

  会议确定,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一是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从2015年4月1日起,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以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三是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会议决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并抓紧研究完善高校助学贷款政策。

  >>解读

  失业保险金待遇不会受影响

  北京市有关部门昨天向京华时报记者透露,目前北京市单位和个人的失业保险总的费率只有1.2%,接近全国最低水平。不过本市有关部门仍将按照国务院最新要求,认真研究失业保险费率是否还有进一步降低的可能。即使今后本市降低了失业保险费率,对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也不会有影响。

  记者了解到,本月北京市发布消息,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具体来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1122元;满5年不满10年的,月发放标准1149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放标准1176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月发放标准1203元;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这项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按照缴费时间不同,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时长从3个月到两年不等。目前,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约有3万人。

  据了解,1999年11月施行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过此后北京市已经降低了费率标准,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仅为0.2%。现阶段本市很多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每月仅有十几元或二十几元。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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