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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马上来 百姓须知全解读

2015年02月27日 10:21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财经2月27日消息(记者王浩)据经济之声《天才财经》报道,3月1号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开始实施。国土资源部昨天(2月26日)就《不动产登记证样本及发证有关事宜》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首次展示了新版“不动产权证书”的样式,并对如何登记、换证进行了详细解读。

  “不动产权”证书什么模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共有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比如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的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等。昨天,记者见到了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是个大红本,封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内页上登记的内容有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在哪里、不动产单元号、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等事项。

  此外,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介绍,“不动产权证书”还分为单一版和集成版两种样式,比如一家有多套房产的,就可以选择,是要办理多个单一版的证书,还是办理一个集成版的证书。

  王广华:单一版证书和集成版证书我们主要是考虑到权利人的个人需求,有的权利人希望把他拥有的多个不动产权登记在一本证上,有的则希望一个权利登一本证,所以为了满足各种不同需要,我们专门设计了单一版和集成版两本证书。集成版证书在农村地区可能需求量更大,因为农民他除了拥有宅基地之外,还拥有其他的不动产,他愿意登记在同一本证书上,我们可以提供这种便利;城市地区主要使用单一版证书,但是个别权利人愿意使用集成版,我们也可以提供。

  “老证”和“新证”如何衔接?百姓如何办理?

  对此,王广华解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条件是,需要各地的相关部门完成机构和职责的整合,目前全国有30多个市、70多个县完成了职责和机构的整合,在这些地方,3月1号之后会直接发放新版证书;而全国其他没有完成整合的地区,到2015年底也将陆续完成整合工作。

  王广华:全国已经完成机构、职责整合的地方,将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机构、职责尚未整合到位的,仍然继续由原来整合之前的相关部门发放旧版的不动产权证书,等机构、职责整合完成之后,再发放新版本的证书。

  此外,对于大家手中已经持有的“老版不动产权证”,到了3月1号,也仍然继续有效,王广华专门提醒,大家没有必要慌张、着急去换新版证书,根据“不变不换”的原则,只有当不动产发生了买卖交易等变更情况、需要进行变更时,才会发放新版证书,而从申请到发新证最多需要30个工作日。

  王广华:国土资源部专门发了通知,明确了“不变不换”的原则,各地不得强制要求老百姓或者企业来更换证书。原有已经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继续有效,只有在发生变更、进行变更登记之后,再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变更一般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广华:变更主要是体现在不动产进行市场交易,权利人发生变更的,再进行变更登记,由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之后,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并且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哪些好处?影响多大?

  对老百姓和企业来说,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今后大家办事儿更方便了。在统一登记之前,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等不同的物产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但是在机构和职责整合之后,由国土部门牵头成立专门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能够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老百姓和企业的办证成本。

  王广华:从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到最后发证,五个环节,过去要在不同的机构同样的流程要多走一遍,那么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就是一遍流程。为什么这样能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呢?过去它要办房产证的时候,房产它要测量面积,房产下面的土地也要测,然后到了土地这边办登记时候也有一个测量,这就两份测量,而现在就是一起测,不能收两分钱,而过去发两本证,就是两本工本费,现在是一本证,一份工本费。

  第二个好处是,统一登记后,实现了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避免了分散登记模式下的信息查询障碍,以及由此产生的交易风险,减少物权的纠纷和矛盾。

  王广华:只有簿证统一了,无论哪个地方登记的不动产,在进行交易时,交易当事人才有统一的、可以信任的依据和基础。如果簿证不统一,特别是证书不统一,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登记簿和多个证书,交易当事人无法有效判别权利的真正归属,就可能出行一房多卖、一地多卖,产生交易风险,影响交易安全。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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