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完善法律体系吸引民间资本 PPP将成新宠

2015年03月06日 07:0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3月5日提请全国人大审查的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为推进经济工作的发展,今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记者发现,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加到4776亿元,但政府不唱“独角戏”,要更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更多领域。为此代表、委员们一拿到政府预算草案报告,第一个感觉就是PPP将成今后社会资本投资的新宠。

  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小民向记者介绍,民间融资的存在有效缓解了经济成分多样性与金融制度、机构、产品、市场等要素供给层次不匹配的矛盾,具有其合理性。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前推进PPP模式的核心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特别注意明晰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强化合同和契约观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首任会长郑功成也提出,PPP对于政府来说,是必须在推进现代治理中,积极化解财政压力、债务压力,充分尽责地实施和谐社会管理的机制创新。

  记者发现,自2013年7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以来,多个省份已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谋划实施一批带动当前投资增长、利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成为各地推进PPP进程的重要手段。

  良好的法律环境、科学的政策体系是PPP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施正文教授认为,当前推进PPP模式的核心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要特别注意明晰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强化“合同和契约观念”。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提出,需要健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完善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制度,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采购,前提是要建立一个协调一致和完整统一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起步较晚,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没有跟上实际工作的需要,而且政府采购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不是单个机构能完成的,因此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推进我国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规范化管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学习借鉴国外经验显得十分重要,迫切需要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政府采购法规相接轨的政府采购诚信法律法规体系,以规范我国政府采购行为并指导政府采购实践活动。

  全国工商联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就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的PPP模式提交了相关提案。全国工商联建议,通过立法等形式完善PPP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与法律配套的条例、指南、示范合同等,约束政府的履约行为,建立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从而对PPP项目的实施予以保障,方能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

  同时,要明晰边界与责权分配。建议政府指定机构或部门专门负责PPP项目工作开展,建立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使项目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不仅便于公私合营双方谈判,也可避免政府部门内多头管理、工作互相推诿、项目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弊端。

  全国工商联建议,应建立合理公平的风险分担机制,对经营管理问题、成本价格问题、政策导向问题等所引起的经营风险进行适当的划分,并建立完善的监督、赔偿机制。建议对项目的立项、投标、建设、运营管理质量、收费标准、调整机制、项目排他性、争端解决机制以及移交等环节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性规定。本报记者万静

【编辑:于恋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