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城市管网混杂 代表吁建“共同沟”告别“拉链路”

2015年03月10日 19: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周锐)电力、燃气、通讯、排水,诸多管网的分散架设让许多城市的路面不得不三番五次的“开膛破肚”,路面形同拉链。

  为解决这种情况,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三局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华元提出了加快推广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道“共同沟”的建议。

  陈华元介绍说,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又被称为“共同沟”,是指将设置在地面、地下或架空的各类公用类管线集中容纳于一体,并留有供检修人员行走通道的隧道结构。

  陈华元表示,法国、英国和德国等国城市早在100多年前就开始建设“共同沟”。目前,国内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济南等,已建设了部分“共同沟”,但未得到推广和普及,还处在探索阶段。

  在陈华元看来,“共同沟”没有普及的主要原因有多个方面。据测算,大型“共同沟”造价与隧道造价不相上下,相较于普通市政道路,其投入要高出数倍甚至十倍。此外,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地下管线涉及多个管理部门,陷入“多龙治水”的局面。

  陈华元指出,“共同沟”虽投资较大,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巨大,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地下基业”。因此,应加快立法。要破解制约地下管线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的瓶颈,针对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制定较为完善的地下管线管理地方法规规章体系,对“共同沟”的所有权、规划权、建设权、管理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使地下管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对于建设成本问题,陈华元表示应改革投融资体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特许经营制度,研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作为银行质押品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陈华元强调,“共同沟”造价昂贵,设计的运行寿命一般都在100年,这就要求在建设之前对各方面的规划都要考虑充分,不仅是共同沟本身,还有它所在区域的规划,乃至整个城市的规划,都要统筹考虑。

  他建议成立专门机构和建立信息系统,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而打破现有“谁拥有、谁管理”的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使“共同沟”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有之沟”。(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