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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9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曝光

2015年03月12日 09:2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3月11日下午,东莞市环保局对外通报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包括东莞太平联新电镀有限公司在内的9家企业和1人因环境违法被通报。

  电镀工厂员工涉污被判刑

  东莞市环保局通报的这批典型案件,涉及的企业及个人包括东莞太平联新电镀有限公司、东莞市至裕线带有限公司、东莞怡富电路板厂、融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东莞市民成工业污水处理中心、东莞弗兰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谢岗铧隆五金加工厂、东莞陇亿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东莞市桥头隆达毛织厂、以及秦某东(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广源物流城后面第四栋4楼无证照工厂)。

  在这其中,位于虎门的东莞太平联新电镀有限公司案是东莞市首宗环境污染入刑案件。经调查,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同意,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存放于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的废水,未经处理用抽水泵经私设管道抽到另一集水池,再由私设排放口排入下水道。私设排放口排放的废水监测结果显示:总铅超1.3倍、总铬超283倍、总镍超139倍、六价铬超6.18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公司超标排放含总铅、总铬、六价铬等重金属废水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在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线索后,东莞市公安机关抓获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法院于2014年年底判处该电镀厂员工苏某有期徒刑11个月。

  尽管过去一年,东莞的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了多次的环境整治行动,但从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件处理过程看,环境执法在实践过程中仍面临巨大的阻力。以环保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后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例,此次被曝光的多家违法企业均拒绝主动履行相关处罚决定,要么一拖再拖等待法院的强制执行,要么直接关门走人,有些甚至反咬一口,反复无端质疑处罚的合法性。

  东莞市谢岗铧隆五金加工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进行五金制品加工。在执法人员送达行政文书和处罚文书的过程中,经营者现场屡次拒绝签收文书。不仅如此,该公司所属地的五星村工作人员多次拒绝对此拒签行为做见证,并有意阻挠执法。

  在市环保局向该厂作出了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所有生产设备的行政命令和对其处6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厂仍未履行行政命令的责令内容。目前,市环保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独有偶,在厚街,东莞市至裕线带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重新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加染色等工序和染色机、织带机、线机、分纱机、绳子机、拉纱机、脱水机等设备,并已投入使用。然而该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该公司以“不承认增设备违法事实、现场被检查的人员非至裕公司员工、检查笔录上所盖公章非至裕公司公章”等为由,意图推翻市环保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前往社保部门、公安部门调取被检查人员的基本信息,书面咨询公安部门当事人公章准刻登记情况等多方多次补充调查取证后,市环保局形成证据链,向该公司作出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可其后,该公司仍不满处罚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一审、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均采信了环保部门提供的证据,维持了前述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移交涉刑案件12宗

  事实上,据来自环保部门的一线执法人员透露,在执法过程阻挠执法、处罚过程拒不履行的情况,在以往多年东莞的环保实践中并不鲜见。为此,环保部门只能与违法者斗智斗勇,付出更多的努力,用扎实的调查及依法的取证,让违法者无可抵赖。特别是今年起,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一线执法人员有了直接查封环境违法企业设备等新利器,给违法者以更大的震慑。秦某东便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东莞市环保局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直接查封的第一宗案件。

  位于凤岗镇金凤凰广源物流城后面第四栋4楼,便是秦某东在案发前经营的无牌氧化厂。经调查,该厂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至案发时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设有阳极氧化、着色、清水、封孔、喷砂、烘烤等工序和相关生产设备,阳极氧化、着色、清水、封孔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直接外排。2014年年底,凤岗分局在排查发现后,向秦某东作出了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的行政命令和对其处15万元的行政处罚。可到了2015年1月30日,市环保局在巡查中发现该无牌工厂仍在持续环境违法行为,便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对其实施现场查封。

  面对老百姓不断提高的环境质量期待,以及日益复杂的环保形势,2014年,东莞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据统计,在过去一年,市环保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2925人次,检查企业34288家次,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047宗,罚款金额6598万元,发出行政命令2265份,申请强制执行1678宗,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12宗,远远超过过往多年的平均水平。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强化环境违法警示教育,市环保局此次特向社会公布一批近期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市环保局表示,2015年,全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落实环保为民,着力整治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链接

  被通报的企业和个人

  1.东莞太平联新电镀有限公司

  2.东莞市至裕线带有限公司

  3.东莞怡富电路板厂

  4.融源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5.东莞市民成工业污水处理中心

  6.东莞弗兰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7.东莞市谢岗铧隆五金加工厂

  8.东莞陇亿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

  9.东莞市桥头隆达毛织厂

  10.秦某东(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广源物流城后面第四栋4楼无证照工厂)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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