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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揭榜 243家企业上榜

2015年03月13日 22: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3月13日电 (记者 赵小燕)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家靠什么取胜?当信用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时候,10年的诚信坚守,又会赢得怎样的业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浙江省消保委公布了全省243家第十届浙江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名单,对此给出了明晰的答案。

  据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崔砺金透露,在该省243家第十届浙江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中,有半数企业连续3届被评为“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有2/3企业连续2次摘得该荣誉。其中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等企业均连续6届被评为“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称号。

  据了解,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自1991年开始,至今已开展十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以及《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第三章第四十条第三款:“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有突出成绩的经营者进行表彰”的规定,对于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评选和管理,浙江省消保委出台了专门的评选管理办法和回访制度,浙江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严格审查、择优推荐、慎重认定的方式产生。

  据崔砺金透露,本届“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首次邀请消费维权义工来挑刺。针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消费投诉等情况,消费维权义工进行了实地的消费体验,增加了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本届评选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全省各地共推荐上报263家单位,经省消保委组织考核有10家单位被取消,9家单位被评审委淘汰,1家单位在社会公示中落榜。

  针对如何发挥“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作用,建立相应的诚信体系,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被表彰的企业强化诚信意识,健全自律机制,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全省有更多的企业和单位见贤思齐,做信用浙江的忠实实践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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