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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解读天津自贸区 “金融创新”

2015年04月21日 17: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天津4月21日电(记者 刘家宇)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天津自贸区”)21日挂牌成立。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局长杜强表示,天津自贸区推进金融制度创新的核心是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

  作为《总体方案》中的亮点,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举措备受外界关注。据杜强介绍,天津自贸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将围绕推进金融制度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提升租赁业发展水平、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和推动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五方面进行。

  杜强说,天津推进金融制度创新的核心是支持通过自由贸易账户或其他风险可控的方式,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主要包括: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发债审批、规模和使用限制,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资本金意愿结汇等。

  “目前已有30家金融机构入驻天津自贸区,包括银行、保险、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财务公司等6家法人金融机构和24家银行、保险、证券分支机构。”杜强说,下一步,天津自贸区将对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民营中小型银行等进行尝试,扩大机构开放和业务开放。

  杜强表示,在提升租赁业发展水平、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方面,天津自贸区将在现有基础上加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租赁业发展政策运行环境,统一内外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

  此外,天津还将鼓励自贸区金融机构探索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促进京津冀地区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在遵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京津冀三地产权交易市场、技术交易市场、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合作,促进区域排污权指标有偿分配使用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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